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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域名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2000-12-12 来源:光明日报 北京市工商局局长 王纪平 我有话说

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域名成为企业在网上的重要标志,也成为了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发展,建立中文域名体系势在必行。为了和这一发展趋势相适应,最近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中文域名的国家标准。这一标准和相应的《实施办法》的出台,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在网上知识产权保护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英文域名由于注册程序上的先天不足,成为一个知识产权侵权温床。很多投机商专门抢注各种有价值的域名再高价出售,许多世界知名企业不得不支付巨款购买同自己企业字号、商标相同的域名。这是我们实施中文域名管理一定要吸取的前车之鉴。

一、管理、保护工作的难点

中文域名同企业名称、字号、商标以及网站名称等多种知识产权的协调是最为重要的问题,主要的难点有以下几个:

首先,缺少完整比对标准。新生的中文域名应当适应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个简单的思路就是将已有的知识产权登记内容和中文域名的注册实施对接,对每个申请注册的中文域名进行查询比对,一旦发现重复、冲突,自动驳回该中文域名的申请。但是目前多种知识产权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排列、比对的标准,企业名称、字号、商标和网站名称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不少问题。一个域名同时和几种知识产权相互冲突也完全可能存在,那么哪个知识产权应当首先被保护呢?再有这些知识产权又都是动态的,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进行比对就必须要做到即时更新。目前几种知识产权的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要解决这个难点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非常重要。

其次,中文域名和各知识产权之间存在着结构上的不同。各种知识产权都有着自己的登记管理体系。企业名称、字号由所在地的工商机关进行属地管理;商标在国内的注册管理是集中登记,分类是按照行业分类实施的;网站名称则是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排重,不具体分类。正是由于管理、分类的不同,字号和商标之间的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是根据自身管理上的某些要求而设立的。必然和各类知识产权存在一定的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求同存异,是解决该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再次,在中文域名的管理存在着一个管理成本问题。虽然中文域名作为新兴的知识产权,应当在不冲击现有知识产权体系的基础上加以推广,但是任何一种知识产权的保护都要有一定的成本,而且这种成本最终都要转移到每个申请注册的企业身上,保护成本过大,会起到负面作用。如果我们在中文域名的管理上强调万无一失,那么很可能将会使中文域名的发展因为注册手续复杂、成本高昂而裹足不前。

二、中文域名和字号、商标等的协调保护

要解决上述难点,中文域名管理部门和工商机关通过协调提出了一个较大胆的管理思路,将有关中文域名管理同工商机关目前进行的企业名称、字号以及商标的管理进行接轨,就可以将大多数潜在的纠纷提前化解。

工商机关的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管理体系目前是比较完备的,都有完整的数据库。我们提出的思路是,通过互联网实现这些数据库和中文域名管理数据库的对接,缩小每个中文域名潜在申请者范围。也就是将企业等申请单位根据它们自身的行政区划、行业分类以及它们所拥有的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逐层细化,最终分别和具体的中文域名相对应。和某个具体中文域名相对应的单位就是这个域名的潜在申请者。比如,一个名称为“北京红星电机厂”的企业要申请中文域名,那么他就是“中国·北京·红星”或者“中国·公司·红星”等中文域名的潜在申请者,可以申请这些域名。如果这个企业想再申请“中国·北京·蓝星”这样一个中文域名,那么由于它不具备“蓝星”这样的字号、商标,就不是这个域名的潜在申请者。在这种情况下,登记部门将查询“中国·北京·蓝星”是不是有潜在申请者。如果没有他可以申请,如果有那他就不能申请了。对一个域名如果存在着两个以上潜在申请者,比如:“北京红星电机厂”和“北京红星自行车厂”都要申请“中国·北京·红星”这样一个域名的情况,那么先申请的先得。就是通过这样一个思路,将每个中文域名可能的申请者从原先的成千上万,一下缩减到一个非常小的范围。这种方法对于那些想通过抢注他人中文域名并以此获得暴利的投机者将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防范。

三、中文域名和网站名称的协调保护

前不久工商机关还进行了对网站名称的保护工作,这和中文域名保护体系的建立有非常密切关系。无论我们点击哪个网站,总会看见在这个网站的最显著位置标有一个名称,这个名称就是我们说的网站名称,比如:“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易”等等。网络的发展使得网站的地位在网络中越来越重要,为了使用、管理网站的需要,每个网站势必要有一个名称,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站名称。很多网络企业对于自己的网站名称非常的重视,将其视为自己最重要的知识产权,经常投入巨资进行宣传,以致一般用户知其网站名称而不知其企业名称。针对这种情况工商机关制定了一个网站名称的命名规则,对这个领域进行了管理和规范。

和字号、商标等相比,在中文域名管理中应着重加强保护网站名称。前一阶段,有关单位试行的中文域名注册过程中就发现对知名的网站名称的抢注远比其他知识产权厉害。这是因为网站名称和中文域名同样是在网络中使用的,且存在着很多的相似之处,人们经常在区分网站名称和中文域名的三级域上发生混淆。但实际上这两者之间又不可能实现完全的统一。网站名称是人们对网站的称谓,而中文域名是网站的电子地址;网站名称不可能离开网站而单独存在,而中文域名的申请和是否开办网站无关;网站名称和中文域名在管理、登记程序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所以在不少案例中,一个企业无法因为自己持有了一个中文域名而限制其他企业在网站使用和自己三级域名相同、类似的网站名称。要解决这种情况我们就必须在这两者之间建立某种规则。

上面我们谈到的中文域名和企业名称、字号以及商标相协调的管理思路,这个方法对于那些开办并宣传了自己网站的企业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因为企业网站名称往往和自己的字号、商标等完全分离的。为此我们应当为网站名称专门设立相应的管理规则。由于网站名称是不分类管理的而是统一排重,将网站名称视为某个三级域名进行分类是行不通的。那样很可能将造成“中国·广东·网易”、“中国·北京·网易”之类的仿冒、纠纷。鉴于网站名称的这一特点和其在网络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还应当特别加强对网站名称的保护力度。为此我们在同有关部门的协调后,最后决定将网站名称视为一个顶级的中文域名———任何申请注册的中文域名不得包含他人已经申请在先的网站名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所有的中文域名申请一律先行查询工商机关网站名称库,库中如果已经存在了和所申请的中文域名三级域相同的网站名称,则驳回申请。这也就是说网站所有者一旦注册网站名称,他注册的这个名称将跨过具体域名类别,在所有的中文域名的体系中予以保护。这和我们对商标、字号等的保护相比,是上了一个台阶。通过这个措施,以后我们在网上见到的任何一个含有“网易”三级域的中文域名都将是指向我们熟知“网易”网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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